一、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三、申报条件: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3、有必要的技术人员;4、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5、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和《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执行
四、申请材料: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2、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3、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4、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5、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6、从事危险货物车辆维修的还需提供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窗口单位: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七:窗口电话:0796—8221908
八:投诉电话:0796—8229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