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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三、申报条件: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2、有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申请材料: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3、机动车辆行驶斑点、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4、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窗口单位: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七:窗口电话:0796—8221908
八:投诉电话:0796—8229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