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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
三、申报条件:1、经检测合格,并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2、按照规定配置、安装出租汽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安全防范装置和服务设施等;
3、按照规定喷涂车身颜色,标明经营者名称、监督投诉电话;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供的申请书格式文本;
2、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书;3
3、由取得了省运管局出具《委托检测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出具的出租汽车客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单;
4、出租车统一车容车貌后的45度角彩色照片;
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窗口单位: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七:窗口电话:0796—8221908
八:投诉电话:0796—8229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