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吉安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吉办字[2018]8号)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问题整改责任清单
2.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表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涉及交通运输行业问题清单有两项:一是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公交出行分担能力;二是加强农村公路、港口码头、道路运输客货站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和农村管养公路场尘污染整治。为切实落实整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抓好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中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整改落实。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生态文明建设,全力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切实改善水和空气环境质量,打造宜居、宜游的生态文明城市。
二、工作目标
(一)明确目标,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面落实《关于深入贯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的意见》、《吉安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护战,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在全市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公交出行负担能力,不断改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条件,引导群众树立环保出行、绿色出行理念,切实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有效提高空气质量,减轻污染;改善老旧港口、码头生态环境,缓解港口污染问题;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确保所有施工工地扬尘治理达标;加强公路养护扬尘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日常养护和防尘除尘工作,确保工作成效;贯彻工程设计环保理念,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尽量避免大填大挖造成生态破坏,注重公路绿化美化设计,努力打造绿色公路、环保公路、美丽公路。
(二)制定清单,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吉办字〔2018〕8号文件指出的问题,制定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职责,确保整改工作有效、有序地推进。按照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五个不放过”原则,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全部按时整改到位。
(三)举一反三,加快完善长效机制。要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具体问题整改,深挖制度根源,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着力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公开信息等方面,举一反三,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全力打好交通运输行业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主要措施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1.着力抓好交通运输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将绿色发展贯穿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全过程,更加清醒认识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生态文明建设各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更加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和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发展和保护并重,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发展,确保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2.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保护责任。按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负主要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承担具体的环境保护责任,做到“管发展必须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对岗位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职责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坚持以上率下,求严求实,切实把环保责任扛在肩上,把环保工作抓在手上,定期开展督促检查,逐级传导环保工作压力,层层压实环保工作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3.强化环保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同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要建立环保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环保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和市纪委《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进行责任追究。
(二)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的交通运输事业建设
1.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发[2014]15号)要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制定有效措施和目标,切实推进辖区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不断增加公交运力,优化公交线网,完善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公交智能调度系统,提升公交服务能力,吸引更多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绿色出行。在全市大力推广绿色环保清洁能源和电动汽车,加快淘汰老旧公交车,新增、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和纯电动车。
2.规范农村公路抑尘管理。针对公路建设施工扬尘现象,严格文明施工、环保施工标准,按标段明确了现场、督导及分管责任人,从场地硬化、拌合防尘、运输苫盖、洒水喷淋、材料管理、车辆防污等6个方面制定具体防护措施。要求全市在建交通项目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加大公路清扫保洁力度,积极推行机械化清扫作业,采取吸尘、洒水、清扫三位一体作业方式。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督促农村公路管养部门制定公路清扫与管理巡查责任表,实行分线包段责任制和“三级联查”督导制度,将清扫和治污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并纳入养护经济承包管理范围,落实问责制。
3.加强港口污染防治整治。全市港航管理部门要严把港口岸线使用许可和港口经营资质准入关。新建投入使用的普通货物(不含砂石码头)或危险货物码头必须配备港口污水、垃圾、废油接收处置装置或转运装置。否则,不予港口岸线使用和港口经营许可。对老旧码头(不含砂石码头)没有港口污水、垃圾、废油接收处置装置或转运装置的,按照“江西省港航管理局关于印发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等文件的通知”进行整改。加强港口污染执法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港口污染和港口扬尘污染问题,要建立港口污染防治清单台账,落实责任限时整改。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督导检查。为更好地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市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落实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过明察暗访、上路巡查、实地督导等方式大力推动整改工作的开展和任务的落实。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督导检查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按规定从严处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通过报纸、LED屏、网络等平台让社会群众和广大干部职工充分了解、理解支持、积极参与,努务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积极进行宣传报道,凝聚正能量,加大工作凝聚力。
(四)落实信息月报送制度。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局予每月25日前将截止到当日的本月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电子版报送至市环保局督察整改办。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将本单位、本部门当月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按附件2格式于每月23日前报市局,同时将负责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送至市局运管科,联系电话:8938187。(工作进展情况按要求报送:1.发展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客货站场建设:联系人:胡静云,联系电话:15807969312,邮箱:764319340@qq.com;2.农村公路施工工地和管养道路场尘治理:联系人:熊程婷,联系电话:8938235,邮箱:jajtzj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