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2017年12月21日,市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吉交发〔2017〕378号),通报了一批交通运输企业被法院、税务部门列为失信被执行“黑名单”的案件,根据市发改委《关于新干县新赣新汽车运输租赁有限公司等91件案件退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通知》(吉市信用办发〔2018〕1号)精神,现有“新干县新赣新汽车运输租赁有限公司”等5件案件退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望被删除案件的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用诚信促进企业全面发展;对尚未从失信黑名单中删除案件信息的企业和被执行人,各单位要继续强化联合惩戒措施,督促企业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力争尽早争取解除失信制裁,恢复名誉,提升企业自身的诚信建设水平和综合发展能力。
附件:退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企业删除案件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