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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三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1 08:1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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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三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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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吉安公交公司,吉安港航运公司,局机关各科、室:
今年以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城区公墓区禁烧祭品禁燃鞭炮禁沿街游丧的通知》(吉办字[2017]88号)、《吉安市中心城区和公墓区禁烧祭品禁燃鞭炮禁沿街游丧工作方案》(吉办字[2017]122号),要求在全市城区、公墓区开展禁烧祭品、禁燃鞭炮、禁沿街游丧(以下简称“三禁”)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推进“三禁工作领导小组”,并于8月3日召开了“三禁”工作推进部署会。8月9日,又召开了市直单位“三禁”工作推进会。为有效推进全局“三禁”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推进市中心城区和公墓区“三禁”工作,是移风易俗和绿色殡葬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事关社会文明进步,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风政风民风。市委、市政府下发“三禁”工作通知,对在全市城区、公墓区(包括中心城区的天华山、真君山、螺子山、象形山等集中墓葬区)开展丧葬祭祀活动实行禁烧祭品、禁燃鞭炮、禁沿街游丧(简称“三禁”)工作,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和安排,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行“三禁”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求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三禁”规定,在中元节前后,禁止在城区焚烧祭品、燃放鞭炮,在清明、冬至集中祭扫期间,禁止在公墓区、集中墓葬区焚烧祭品、燃放鞭炮,在办丧期间,禁止沿街游丧。
?二、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三禁”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市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江涛达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小琴、刘晖、丁波为具体工作人员。各单位也要迅速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全面推进“三禁”工作。
(二)明确工作措施。各单位要根据市委、市政府“三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尽快明确“三禁”工作尤其是中元节(农历7月15日)祭祀期间的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细化领导小组各成员职责分工、制定宣传教育、进社区引导、劝阻等措施。
(三)组织签订承诺书。各单位党组织要围绕落实“三禁”工作要求,组织每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签订“三禁”规定承诺书。
三、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三禁”工作量大面广,敏感性强,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广泛宣传发动。
(一)传达学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迅速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三禁”工作文件和推进部署会议的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落实“三禁”要求。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三禁”工作要求。
(二)带头执行,发挥示范。各单位务必要求本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挥先锋示范作用,带头文明低碳祭祀、带头革除陈规陋俗、带头宣传落实和约束。主动教育引导家属、亲属、身边群众,开展文明祭扫、节俭办丧,并积极参与“三禁”活动;各级党组织要以书面或口头、微信等形式,重申“三带头”要求,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时提醒、打招呼。
(三)积极参与,广泛宣传。结合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志愿者服务进社区等各项活动,发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社区、进小区开展“三禁”宣传教育,上门入户送发宣传资料;各单位还要组织配合共建帮扶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协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三禁”宣传到户到人、不留死角。运管处、公交公司要在出租车、公交车LED显示屏上播放宣传标语。
四、加强督查问责,强化考核管理。市委、市政府已将“三禁”落实情况纳入市直单位绩效管理、文明单位、综治工作等考核内容。各单位要对标照考核内容,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按照“三禁”工作要求,加强自身管理,强化内部督查,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三禁”规定的,要及时劝阻、制止,并立即报告,市局适时将开展督查,对违反“三禁”规定的进行诫勉谈话,同时约谈当事人所在单位、科室的负责人。各单位执行“三禁”工作情况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